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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急難濟助辦法 請有意申請者詳讀公告!

類別:獎助學金 張貼者: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8-24 16:11:05 點閱: 88 (3333.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目的

體奉恩主公濟世助人之聖德,行天宮關懷社會經濟缺乏之家庭或個人因突逢變故致使生活、就學、醫療等陷入困境,爰訂本辦法,給予即時幫助,助其度過急難。

二、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

三、濟助對象

本辦法涵蓋家庭急難、學生急難及醫療急難濟助:

1. 『家庭急難濟助』:因急難變故而導致生活發生困難者。

2. 『學生急難濟助』: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中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學生。(國中學校協助辦理項目)

3. 『醫療急難濟助』:因罹病必須至醫院治療,其醫療費及看護費支應有困難者。

4. 如有特殊變故須急難救助但不含於上述項目者,另以個案辦理。

四、濟助項目及申請方式

『學生急難濟助』:針對學生個人之學雜費、生活補助(含營養午餐)費等濟助。
(1) 由學校初核後,填具申請書(需加蓋學校關防)及檢附相關文件後,學校得隨時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
(2) 已於當學期獲得『行天宮助學金』者,如確有急難濟助需要時,亦得申請本急難濟助(需依程序評估)。
(3) (大學部)公費生、研究生、以及各級學校之休學或輟學者不列入本項目之濟助對象。

五、申請條件與濟助原則

1. 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濟助一次為原則。有意提出申請者,請備齊申請書及下方證明文件送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2. 當年度已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者請於轉介申請書註明。

3. 申請時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必備】

(1) 轉介申請書
(2) 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影本(需有記事欄)
(3) 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清單

【選項】
(1) 子女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2) 身障手冊或重大傷病卡
(3) 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重大災害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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