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主要內容區

有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於實務訓練期間發生婚假或喪假之請假事由,倘有未請畢相關假別之日數一案

類別:一般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1-10 09:06:47 點閱: 338 (845.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本案有關未請畢相關假別之日數一案之適用原則及各機關實務認定舉例說明,請參閱附件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