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自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起,中央及地方公職人員定期選舉,參加選務工作人員補假事宜一案,經行政院同意准予補假2日,請轉知是次選舉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同仁,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5年10月5日府民行字第1150402126號函辦理。
二、檢送彰化縣政府函、中央選舉委員會函及行政院函各1份。
張貼日期: 2026-10-16 11:22:34 點閱: 10 (3518.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主旨:轉知自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起,中央及地方公職人員定期選舉,參加選務工作人員補假事宜一案,經行政院同意准予補假2日,請轉知是次選舉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同仁,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5年10月5日府民行字第1150402126號函辦理。
二、檢送彰化縣政府函、中央選舉委員會函及行政院函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