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11-29 10:14:49 點閱:3261
彰化縣立彰興國民中學114學年度實施學生人數總量管制作業要點
一、依據
(一) 彰化縣政府101.03.22 府法制字第1010074166號令修訂彰化縣國民中小學實施學生入學人數總量管制辦法。
(二) 彰化縣政府113.11.18 府教國字第1130443144號函彰化縣114學年度高中國中部暨國民中小學總量管制學校確認會議紀錄。
二、管制要點詳如附件檔案(請自行下載參閱,若有問題請逕洽 04-7110743 轉 200 或 203)。
三、提醒:貴子弟於就讀國小端收取戶口名簿時,煩請繳交「附詳細記事」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給國小註冊組,範本請參閱附件照片。
※ 補充說明:
依彰化縣政府113.10.08府教國字第1130388020號函指示,本校預計於116學年度起修正本要點各順位錄取細項,即「第三順位、第四順位及第五順位都各自先以本校學區內國小[備註1.2]應屆畢業生為優先錄取對象」。
[ 備註]
1.本校學區戶籍範圍如下:
(1)彰化市部分:
南興里(本校學區)、延和里(本校學區)、延平里1~5、7~10、12~22、27、30~35、37~47鄰(本校學區)、南瑤里(共同學區,可就讀本校)。
(2)花壇鄉部分:
北口村(1~12鄰為共同學區,可就讀本校,其餘為本校學區)、花壇鄉白沙村5~12、19、26~27鄰(共同學區,可就讀本校)、花壇鄉岩竹村3鄰(共同學區,可就讀本校)。
2.本校學區內國小如下:
南興國小、南郭國小(南瑤里29鄰、延平里1~5、7~10、12~22、27、30~35、37~47鄰)、平和國小(南瑤里)、僑愛國小(北口村)及白沙國小(白沙村5~12、19、26~27鄰及岩竹村3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