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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未滿3個月之代理教師擬採計職前曾任代理教師年資,依規定比照專任教師提敘薪級一案

類別:一般 張貼者:人事助理員

張貼日期: 2026-07-14 14:38:17 點閱: 271 (3237.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主旨:未滿3個月之代理教師擬採計職前曾任代理教師年資,請依規定比照專任教師提敘薪級一案。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7月8日臺教授國字第1156001939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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