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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銓敘部就公務員服務法原第14條之1(現為第16條)規定「職務直接相關」之認定標準一案

類別:一般 張貼者:人事助理員

張貼日期: 2025-12-22 10:17:15 點閱: 233 (2475.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主旨:關於銓敘部民國85年7月20日85台中法二字第1332483號函就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原第14條之1(現為第16條)規定「職務直接相關」之認定標準,請查照。

說明:

一、依銓敘部114年12月12日部法一字第11459083842號函辦理。

二、檢附銓敘部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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