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 / 張貼者 人事助理員
張貼日期: 2025-12-22 10:12:33 點閱:15
主旨:函轉勞動部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之解釋令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12月9日總處培字第1140024921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