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4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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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 / 張貼者
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5-11-26 09: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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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分成下列各項,請有意申請者留意校內收件時間【115年3月3日(二)】前備妥申請表及資料送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逾期不候!
- 總統教育獎勵金:當年度總統教育獎獲獎者
- 特殊才能獎勵金:新住民子女 國際/全國比賽入選或獲獎者
- 優秀獎學金:新住民本人或新住民子女 【國中組--114學年度上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優等或 90 分以上】本校依核定比例可申請1人,超額將依114上學期成績擇優入選。
- 清寒助學金:新住民本人或新住民子女 【國中組--114學年度上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乙等或 70 分以上】且【報名日起前 1 年內(114年 2 月 23 日後)申請之國內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 證照獎勵金:新住民本人
詳細辦法請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