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5學年度彰化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114.10.13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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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5-10-14 15: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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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節錄重點 比序項目及運作模式:免試入學不得訂定入學門檻或條件,且除得以國中學生在校健康與體育、藝術、綜合活動 、科技 領域之學習領域評量成績及格與否作為比序項目外,其他在校學習領域評量成績均不得採計。其辦理方式如下:
- 當參加免試入學學生之登記人數,未超過主管機關核定學校之招生名額,全額錄取。當登 記人數超過主管機關核定學校之招生名額時,先依本區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 詳(附件最後頁--附表1) 核算總積分(其中國中教育會考不得超過三分之ㄧ),再配合學生選填之志願進行比序分發。
- 當總積分相同時 則以比序項目進行逐項比較 依序為 志願序積分 →就近入學積分 →寫作測驗級分 →志願序 (即志願順位)→經濟弱勢積分→均衡學習積分 →服務學習積分 →生活教育積分 →競賽表現積分 →獎勵紀錄積分 →體適能積分 →社團參與積分 →教育會考總積分 →國文科積分 →數學科積分 →英語科積分 →自然科積分 →社會科積分 。
- 學生經依規定比序,仍同分超額時,增額錄取方式處理。
- 附表 1所列各項比序項目積分 結算日 由本府教育處另行公告之。
- 詳細內容請詳閱附件,請參與115學年度彰化縣高中職免試入學學生,及家長老師們 特別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