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主要內容區

轉知:有關僑務委員會辦理「113年度中等以上學校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申請案,請符合資格者提出申請!

類別:獎助學金 張貼者: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4-09-09 13:33:26 點閱: 1230 (175.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僑務委員會「113年度中等以上學校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一、依據僑務委員會113年9月2日僑生聯字第1130502176B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學金申請資格:

(一)中等以上學校二年級、三年級,符合「僑務委員會獎勵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要點」規定,112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或等第還原成績在85分以上,並無受警告以上處分之僑生。

(二)本獎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或延畢之僑生,均不得請領。

三、相關獎學金作業如下:

(一)申請學生應填具申請表並檢附居留證件或身分證影本、112學年度成績單,向學校提出申請,並由貴校自行訂定截止申請日期。

(二)請貴校詳實審查並核對申請資料後,於113年9月27日(星期五)下班前將「核獎建議名冊」及「撥款清冊」(如附件)函送僑務委員會,並將名冊及清冊電子檔(原始可編輯檔)以電子郵件寄送僑務委員會聯絡人林專員逸瑋(iwlin@ocac.gov.tw),俾利辦理審查及製作數位及紙本獎狀事宜。

(三)相關審查資料自申請當年度起留校5年備查,不需另送本會。

四、如有疑問請逕洽承辦人:林逸瑋專員 電話:23272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