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彰興國中教科用書選用作業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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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4-09 08: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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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合108課綱教科圖書之審定時間,本校不分階段進行教科用書版本之選用。
- 選書期間:115/05/18(一)~5/22(五)各領域會議時間
封校期間:115/05/11(一)~5/22(五)
校網公告:預計於5/25(一)17:00前由設備組統一公告結果。
- 教科書商注意事項:
- 請取得教育部審定合格(領有有效執照)的教科書書商,於封校前妥善規劃時間將教科書送至學校供教師參考。
- 廠商請在4月底前提供學校選書之科目表。
- 根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審定辦法第15條第3項」、「高級中等學校教科用書審定辦法第16條」,不得以未經審定之書稿,提供學校作為選用教科書之用。
- 教科書封面應標註「教育部審定」或「國家教育研究院審定」字樣及其審定字號,以維護學生受教權益。
- 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審定辦法第14條」,教科書審定執照已無有效期限,其有效期間之計算,係自發照日起至該科目新課程實施之前一日止。
- 封校期間廠商請勿進入校園,違者取消評選資格。
- 選書期間請勿詢問各科老師選書結果,以免產生爭議。
- 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選用注意事項第五點」,開始選用日一個月前,應公告選書程序及時間表,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