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委託國立臺南大學辦理「藝師藝有─115學年度鼓勵學校延聘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師」實施計畫1份,歡迎有興趣的老師踴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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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張貼者
訓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3-31 16: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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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教育部115年3月27日臺教師(一)字第1150032345號函辦理。 |
| 二、 |
旨在提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師生與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匠)師經驗交流機會,並協助傳統藝師與學校間資源互助及文化傳承。 |
| 三、 |
申請對象: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方案一及方案二以設有藝術才能(含資賦優異)班之學校提出申請;方案三開放予非藝術才能班之普通班級申請。 |
| 四、 |
申請學校請紙本計畫於115年4月30日(星期四) 前將用印後的紙本一式9份以及原始WORD電子檔1份(內含提案申請書、活動規劃表、預算表及相關附件),以掛號寄送至國立臺南大學視覺藝術與設計學系(地址:70005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信封袋上請註明「參加115學年度藝師藝有計畫」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缺件(未及時補件)或未繳交者視為棄權,不得異議。 |
| 五、 |
申請資料電子檔(含申請書、活動規劃表及預算表等原始WORD檔)於115年4月30日(星期四)前寄至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承辦人張怡欣老師電子信箱(misshiya@email.chcg.gov.tw),俾利本府彙整。 |
| 七、 |
倘有未盡事宜或案件申請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南大學計畫承辦人鄭小姐,電話:(06)2133111#658;E-mail:moeartproject@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