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 / 張貼者 人事助理員
張貼日期: 2026-03-13 08:48:30 點閱:12
主旨:教育部檢送大陸委員會修正「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
說明:依據教育部115年3月9日臺教人(二)字第1150024005A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