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 / 張貼者 人事助理員
張貼日期: 2026-01-15 08:24:54 點閱:39
主旨:檢送大陸委員會製作「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人員赴陸港澳規範告知書」1份,請查照轉知教師兼行政人員(初任)參考運用。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1月8日總處培字第1150010102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