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 / 張貼者 人事助理員
張貼日期: 2026-01-06 08:56:33 點閱:25
主旨:函轉監察院及法務部有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但書第3款後段規定之適用疑義,請查照。
說明:依據監察院114年12月30日院台申貳字第1141833767號函辦理
其餘請詳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