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8-25 09:50:35 點閱:17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8月1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0079478號函辦理。
二、依「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規定略以,國中小圖書館專業人員至少應置1人,其專業人員得由符合圖書館設立及營運標準規定之教師或職員專任或兼任。又依「圖書館設立及營運標準」規定略以,國中小圖書館如無相應資格人員,得由曾修習圖書資訊或閱讀推動相關專業課程者擔任;另圖書館專業人員每年應接受20小時以上之專業訓練。
三、為持續協助各國中小達成前開規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業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拍攝線上專業訓練課程,提館專業人員由教師兼任時,請貴校依本府114年8月15日府教社字第1140325582號函續辦,落實由未兼行政職務教師兼任圖書管理業務者,得酌減授課節數1節,以強化教學支
持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