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 / 張貼者 人事助理員
張貼日期: 2025-05-27 10:31:53 點閱:86
主旨:有關行政院秘書長函以,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14年5月19日院臺法長字第1140610014號函辦理,併附原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