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 / 張貼者 人事助理員
張貼日期: 2025-05-23 09:56:57 點閱:26
主旨: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學年度(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性平教育與輔導工作,請轉知所屬,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5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2509號函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辦理。
其餘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