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 / 張貼者 人事助理員
張貼日期: 2026-09-08 15:01:07 點閱:6
主旨: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有關轉(再)任聘僱人員者當年度慰勞假計算方式,及轉(再)任公務人員(聘僱人員)者之國民旅遊卡(以下簡稱國旅卡)休假補助費與未休假加班費核(結)算方式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8月28日總處培字第1153028264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