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7-22 10:03:25 點閱:31
一、依據本縣「114學年度學習扶助國中現職教師8小時師資研 習」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研習訂於114年8月27日 (星期三)假彰泰國中辦理,參加對象為國中現職教師具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 書者,依授課別分為國語文、數學及英語文教師,合計100 人,請參加人員於114年8月7日前自行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
三、研習期間,若任一課程遲到逾15分鐘以上者,視同未出席 該課程,將不予核發研習證書,亦無核發時數證明。本府 同意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8小時及研習證明。
四、請參加者攜帶已開通之科技化評量系統帳號及密碼,以利 研習當日操作前開系統。
五、已修習完成8小時「補救教學」師資研習課程者,視同具有 「學習扶助」教學人員資格,倘若有擔任學習扶助班授課 人員,請積極參加本研習,以提升學習扶助相關教學知 能。